过庭之训的意思
⒈ 父亲的训导。参见“过庭”。
引晋袁宏《后汉纪·安帝纪上》:“萇少长藩国,内无过庭之训,外无师傅之道,血气方刚,卒受荣爵,几微生过,遂陷不义。”
唐骆宾王《上兖州崔长史启》:“然而少奉过庭之训,长昧克己之方。”
宋张元干《贺陈都丞除刑部侍郎启》:“夙奉过庭之训,克遵良冶之传。”
本指孔子对其子孔鲤的教导。典出《论语.季氏》。后泛指父亲的训示、教诲。
字义分解
(1)(名)厅堂
(2)(名)正房前的院子:前~|~院。
(3)(名)指法庭:~长|开~。
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5.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1.教导;训诫:教~。~话。~词。~了他一顿。挨了一通~。
2.教导或训诫的话:家~。遗~。
3.训练:培~。轮~。军~。
4.准则:不足为~。
5.解释(词义):~诂。
6.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