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作所为的意思
所作所为
(1) 所做的事情
⒈ 所做的事情。
引明李贽《答周西岩书》:“我不识渠半生以前所作所为,皆是谁主张乎?”
《红楼梦》第十六回:“自此凤姐胆识愈壮,以后所作所为诸如此类,不可胜数。”
巴金《“五四”运动六十周年》:“今天我回头看十一年中间自己的所作所为和别人的所作所为,实在可笑,实在幼稚,实在愚蠢。”
一切的作为。
如:「他一生所作所为,大都光明磊落,没有不可告人之事。」
字义分解
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6. 姓。
1.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2.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3.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4.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5.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6.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