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语的意思
⒈ 合乎礼法的言语。
引《论语·子罕》:“法语之言,能无从乎!”
邢昺疏:“以礼法正道之言告语之。”
宋陈叔方《颍川语小》卷上:“洪文敏公聚经子诸史句,目曰法语、精语者。”
清周亮工《<金陵览古诗>序》:“举此中形胜风俗以及残碑断碣,法语方言,閭巷之謳吟,游人之题咏,一一具载,著为《金陵景物略》一书。”
⒉ 讲说佛法之言。
引《维摩经·菩萨品》:“忆念我昔於兜术天上,为诸天人讲法语。”
清周亮工《得高座传公书讣音与俱至》诗:“法语留高座,灵光烱夜臺。”
⒊ 法兰西民族的语言。属印欧语系罗马语族。主要分布于法国、比利时、瑞士、加拿大等地,为国际通用语言之一。
可作为法则的言语。
字义分解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