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造句

  • 1、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中的基础性概念。
  • 2、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个重要手段历来被国家所重视。
  • 3、官声誉起为民事,业绩成于跬步行。
  • 4、除了深耕基层民事案件审理,黄志丽竭尽力量去推动法律的完善和进步。
  • 5、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
  • 6、长期以来,我国的民事审级制度一直坚持的是单一的两审终审制。
  • 7、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和重构固然可以用经验主义去分析,同时也要以正义、效率的至高理念来衡定。
  • 8、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采用民事和行政双轨制保护模式。
  • 9、头部已建立民事行政制度是民事管理员,通常被称为都督。
  • 10、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。
  • 11、民事发回重审作为一项程序性法律制度,其价值也不为人们所重视。
  • 12、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。
  • 13、本月,德国暂停了义务兵役制以及对口的民事及社区服务。
  • 14、民事枉法裁判罪是刑法理论研究较为薄弱的一个问题。
  • 15、在民事诉讼的送达中,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书时,不能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。
  • 16、法律上居间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。
  • 17、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。
  • 18、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。
  • 19、反诉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。
  • 20、民事主体既是权利主体,也是义务主体。
  • 21、民事再小亦大,家事再大亦小。
  • 22、民事诉讼的个性和检察监督是对立统一的关系,并不排斥检察监督。
  • 23、民事纠纷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。
  • 24、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民事抗诉制度,但其规定十分笼统。
  • 25、行政裁决以其解决民事纠纷的专业性与技术性优势,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。
  • 26、一切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。
  • 27、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缺席判决制度规定的过于粗疏,弊端较多。
  • 28、民初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泥守与权变
  • 29、民事主体的资格由法律规定。
  • 30、他是民法的专才,任何有关民事问题,他都能应对如流。
  • 31、侵权法属于民法的一部分,其与民事过错相关,与合同行为无关。
  • 32、他将在下个月底就任民事法庭庭长一职。
  • 33、民事纠纷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。
  • 34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制。